“暗标谈判”重在一个“暗”字,采购标的物信息的保密性至关重要,而保密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了谈判活动,采购单位(代理机构)作为竞争性谈判的组织者,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下面就和贵阳启铭标书制作公司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谈判活动开始前,应公开竞争性谈判的基本情况,资格预审公告中应当披露采购概算、标的数量、性能、基本配置等情况,并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使供应商能够更准确地掌握谈判活动的基本概况,以便于选择是否参加谈判。。如果所有的信息都处于“黑暗”状态,就违背了公开透明的原则,供应商也不会因为不知道深浅而愿意“涉水过河”。
第二,在谈判开始之前,购买标的物的品牌等详细信息必须完全保密,所选多个参考品牌价格应在同一档次,参考品牌应在5个以上,必须实现品牌之间的竞争,避免从事变相的指定品牌采购。参与参考品牌选择的人员应与外界“隔离”,直至采购活动结束。这些人员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如果是在废标后再进行竞争性谈判,原招标时确定的参考品牌就不能再出现在竞争性协商活动中。。
第三,在披露标的物的品牌后,应允许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咨询。由于采购商确定的参考品牌可能不合理,可能具有一定的倾向性,供应商质疑的权利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在谈判现场通过主动接受供应商的咨询,进一步修改参考品牌等标的信息,并力求公平合理,去掉一些特殊的配置,..购买标的物是市场上的一般商品,品牌之间的性价比基本处于同一档次。
第四,在谈判现场,应预留更充裕的时间向供应商报价。在“隐性投标谈判”面前,供应商实际上处于劣势,市场调研、价格核算、供应准备等基础性工作都在投标前期进行。可以说,在亮标签状态下做起来很容易,但在暗标签状态就特别困难了。因此,采购商应注重人性化操作,给供应商一个合理的响应时间,避免匆忙之间的报价失误。
第五,供应商的认定标准应当依法执行。。应坚持满足采购需求、质量与服务相等、低报价原则确定交易供应商,节能、生态环境保护产品优先交易,自主创新产品价格抵扣。采购活动结束后,在签订合同前,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采购人可要求交易供应商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和保修证书,验收阶段,应允许其他未售出的供应商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