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具有约束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
招投标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招标人的投标是要约邀请,作为投标人,向招标人(要约邀请人)提交招标文件后,即表示对招标人的邀请作出响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退出投标或修改投标文件; 一旦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作出承诺,合同即成立,中标人必须接受并受其约束。 否则,投标人应当对订立合同过程中的疏忽承担责任,并承担招标人没收投标..金的法律后果,这实际上是对违反诚信原则的投标人的惩罚,因此,投标..金可以约束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这是投标..金的..基本功能。
特殊情况下,可以弥补招标人的损失,如投标..金不得超过工程概算价格的2%,投标..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相同。
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金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
2、督促招标人尽快中标
投标..金对投标人的约束力有一定的期限,即投标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对其投标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所以,投标..金仅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效,这样就可以防止招标人无限期延长定标时间,影响投标人的经营决策,合理配置自身资源。
3、从一侧反映和考察投标人的实力
投标..金的形式有现金、支票、汇票等,实际上是对投标人流动性的直接考验,投标..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一般在出具投标保函前检查投标人的信用状况,信用不良或资不抵债的投标人很难从银行获得财务担保,因为银行一般都会对投标人进行动态信用评估,它有很多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因此,投标人能否获得银行担保,可以获得多少银行担保,也可以从一个方面体现投标人的实力。